无锡市总商会安徽商会议事规则
经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无锡市总商会安徽商会
首届一次理事会通过
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加强集体领导,努力推进本商会工作运行规范化,特制订本规则。
一、理事会
理事会是商会的最高执行机构。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负责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,讨论和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(一)理事会的职责
1、 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2、 讨论和制订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
3、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4、 决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撤销;
5、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6、 选举、增补和更换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和常务理事,对会长提名的秘书长(副秘书长)和名誉会长、顾问进行表决通过;
7、 制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;
8、 决定其他事项。
(二)会议组织
1、 理事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时,可提前、推后或采用其它形式召开;
2、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到会理事1/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;
3、 理事会议召开的日期、议题由常务理事会决定;
4、 理事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,需要时会长可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;
5、 召开理事会应提前3—5天通知理事会成员,理事会成员接到通知后,应妥善安排工作,保证按时出席会议;
6、 每次理事会议,均应形成决议或决定,并予以公布。同时指定或责成专人落实;
7、 每次理事会议应有专人记录、整理和归档。
二、常务理事会
在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常务理事会处理商会日常工作,行使理事会的职责,对理事会负责。
(一)常务理事会职责
1、 检查督促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、决定的贯彻情况;
2、 筹备召开理事会议,研究召开理事会、会员大会的日期、议题,审议提交理事会、会员大会讨论的文件;
3、 根据《章程》规定,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4、 制定和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,提交理事会讨论决定;
5、 组织召开研讨会、商务考察及其它活动;
6、 聘请本会名誉会长、顾问;
7、 建议增补和更换个别理事,报理事会审议后呈会员大会表决通过;
8、 研究决定特殊用途和数额较大(2万元以上)经费支出。
(二)会议组织
1、 常务理事会议由全体常务理事组成,必要时可临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;
2、 常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。
3、 常务理事会议须有2/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1/2以上赞成方能生效;
4、 常务理事会议的日期和议程由会长议事会决定,召开会议须提前3—5天通知各位常务理事会成员;
5、 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主持,需要时也可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。
(三)会议决议、决定的公布和执行
1、 每次常务理事会均应形成决议或决定,同时指定或责成专人落实;
2、 常务理事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,并按规定进行整理、归档;
3、 以商会名义发出的文件须由会长签发,事先向常务理事会通报。
三、会长议事会议
会长议事会议是在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参加的负责研究处理本会工作的会议。
(一)会长议事会议的职责
1、 贯彻落实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决议、决定和工作方针、计划;
2、 研究、落实本会的重要活动及安排;
3、 研究、决定特殊用途和数额较大的(1—2万元)费用支出;
4、 听取本会各机构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;
5、 研究准备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召开的时间、地点、议题及有关文件;
6、 审查需报常务理事会讨论、决定的重要事项。
(二)会长议事会议的组织
1、 会长议事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,通常由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(副秘书长)参加,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;
2、 会长议事会议每二个月召开一次,根据需要或若有1/3以上副会长提议可临时召开;
3、 会长议事会议召开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议题应提前3—5天通知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及有关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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