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锡市总商会安徽商会会费标准 经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无锡市总商会安徽商会 首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一、 根据《无锡市总商会安徽商会章程》制定本标准。 二、 会费标准 1、 会长:每年不少于5万元; 2、 常务副会长:每年不少于3万元; 3、 副会长:每年不少于2万元; 4、 常务理事:每年不少于1万元; 5、 理事:每年不少于5000元; 6、 会员:单位会员每年不少于1000元;个人会员每年不少于300元。 如有会员乐于为商会作奉献,自愿多交或捐赠的,商会表示衷心感谢。 三、 会费缴纳时限:会员应于当年11月底前主动将下年度会费交商会秘书处会计,由会计(出纳)开据发票(收据)。否则将依据《章程》规定处理。 四、 本标准经无锡市总商会安徽商会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。